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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让人高兴和狂喜的事

乌莱 贝书单 2021-09-19


上个周末,我去一家书店参加了一场讲座,然后在江边溜达一段,又去了一家二手书店,然后在书店隔壁吃个面包、喝个咖啡,这大半天就很圆满了。今天又看到学者段义孚《人文主义地理学》中的一段:“一些微妙的香味在城市中受到欢迎。例如,从面包店、咖啡店、花店、皮具商店和二手书店开着的门里飘到人行道上的气味。它们能使路人愉悦,这是一种潜意识感受到的喜悦,而不是挑剔的欣赏。一张曼哈顿的气味地图,展示了气味的特殊范围及刺激性:从中央公园粉红色花朵的柠檬香,沐浴在阳光下的石灰、护根、落叶及跑步者的汗水,到市中心的新衣服、咸的阿玛尼皮革、运动香水、爆米花、炸薯条,再到唐人街发霉的报纸、新鲜的鱼、冬菇、海米……”


《人文主义地理学》书封

段义孚还写道,触觉能给我们带来很多愉悦感和幸福感,如与亲友拥抱、衣服的触感、温润的东西的感觉,“触觉在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保持其敏感性,它不同于味觉、嗅觉、听觉及视觉,这些感觉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而急剧下降。当感觉意外损失时,我们才认识到这些能力的价值。虽然触觉的敏感性在最初几年下降缓慢,但临时失灵却很常见,并且被生动地记录下来。例如,用戴着笨重手套的手驾车,试图用冻僵的手指系鞋带,以及果酱偶然被抹在手指上时恶心的感觉。果酱在手指上,我们便无法触感世界。”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有人特别爱洗手,不只是怕脏,而且是为了不影响触觉。

一些具体的事情能给我们带来快乐,至于幸福、欣喜可能是比较长时段的感受。英国女作家扎迪·史密斯的散文集《感受自由》,最后一篇是《欢喜》。她说很多人好像都认为,欢喜(joy)和快乐、高兴不一样,欢喜是最高程度的快乐(狂喜、欣喜若狂)。这样的话,她每天都会体会到几许快乐,但她这辈子还只体验过六次欢喜,其中三次是在恋爱时。“到海边度假是快乐。一条新的连衣裙给人的是快乐。但在那个舞池里的我,是欢喜。”

《感受自由》书封

大概可以说,好吃的东西让你快乐,哪怕是一个冰棍、一块面包,而心爱的人第一次或相隔多年后给你做的好吃的东西让你欢喜。有心理学家说,欢喜更加强调内心的感受,“当你跟自己的身份和状态和解时,你会感到欢喜。快乐往往是外界的东西引发的,建立在他人、食物、场所、想法和事件的基础上。追求欢喜能给人带来更多的好处,因为快乐是转瞬即逝的、依赖于外界的。我们很多人都不知如何培养欢喜,所以就去求助于迅速有效的办法,比如看电视、吃大餐、买衣服。”这样定义的欢喜已经很接近于幸福了,也过于贬低快乐了,电视也有制作精良的,大餐也有很精致、实惠的,买衣服也是要讲搭配的。至于与自己和解,也可能是虚假的、暂时的。

扎迪说,她一个日常快乐的源泉是看“他人的脸”,一个姑娘,红头发、大鼻子、绿眼睛,脸上布满雀斑。或者一个体格魁伟的男子,在雨中抽烟,目光敏锐。一个眼睛像猫的十几岁的少年,穿着紧身牛仔裤和叠层鞋跟的靴子,一件灰色运动衫,大摇大摆地走过街道,把整个百老汇街当作他的T形台。我猜这其中的快乐很多来自推测和想象的空间,你只能看到一个人的容貌和衣着,要去猜测他的性格、职业。在街上看人的好处是行人的年龄、穿着风格各异,几乎都不重样。网红店、话剧艺术中心附近的人穿得更潮、更另类,一个女孩手腕上有两个字“朋克”,体恤衫上印着“你令我疯狂”。


扎迪说,有了孩子之后你天天都能体验到欢喜,孩子带给父母的不是很多快乐,而是“混杂了恐惧、痛苦和愉悦的心情”。孩子的很多行为你无法预料,他可能突然送你一幅画,或者藏起你的手机,让你欣喜或者让你苦恼。他无论做得好不好,可以说都是你造成的,你会莫名受到夸奖或指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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